只是! 2021年安庆中学招生公告发布
2024-11-21 12:09:33发布 浏览239次 信息编号:18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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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 2021年安庆中学招生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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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学业
关于学校招生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我市高中学校,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2021年(万交基[2021]4号),关于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简称“招生”)如下: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是参加省、市、学校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成绩符合普通高中入学要求。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初高中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初中起五年制高职(专业)教育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届初中毕业生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人员。
招生工作
(一)统筹招生规模和计划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教育发展规划和高中毛入学率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办学标准,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维持高中教育的一般职业与人口比例。严格防止新增大学校名额、大班名额,起始年级班级名额不得超过55人。 2021年秋季招生计划按照计划招生班级与可用教室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1.2。市教育体育局将综合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要求,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今年初中毕业生人数、上年学校计划完成情况、岗位人口比例、规范办学行为等,并参考各地公布的普通高中教育情况。招生计划,按县(市)制定全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另文下发)。根据市教育体育局下发的高中总体规划,各县(市)根据办学条件、学校办学行为、当地生源等细化就学情况,然后合理制定当地具体方案2021年普通高中入学情况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汇总、综合平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及时印发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就地招生。各县(市、区)所属公立高中未经批准,不得跨县(市)招生。市外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我市学生。县(含县级市)公办高中招收县内学生,安庆市区公办高中招收市内学生。民办高中的招生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当地公立高中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体育局协调调整辖区内的招生计划。对于取消大班过程中缺乏普通高中学位资源的县(市),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申请情况统筹学位资源配置,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
(三)鼓励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化发展
各地教育部门可结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择一些办学基础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推动多元化、特色化发展,明确办学特色方向、招生规模和相应的招生规模。招生方式,严格控制招生比例,通过市教育进行公众教育。经体育局批准后,纳入统一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入学;体育类、艺术类、小语种类可在本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目可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实验班、试点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安庆市第一中学成毅书院班、桐城中学钱学森班、野寨中学“明珠班”面向全市招生。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评选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价。 。严格规范公办高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招生做法,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施单独的计划。录取成绩应符合同批次学校的录取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至本校或其他学校。同级别学校普通班。鼓励安庆外国语学校办好海外班。各县(市、区)、市立普通高中须在普通高中注册各类实验班、试点班,并于6月15日前提交“××县(市、区)(市立学校)”公章《实验班、试点班统计表》(扫描版)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
(四)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办法同步招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免试、超计划招生、跨地区招生;严禁学校混招生、入学后违规转学;严禁参与公办学校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的名义招收学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种考试以选拔学生,或者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利用高额物质奖励、免学费、虚假宣传等手段争夺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写普通高中申请表的学生;严禁借用招生,严禁分离学籍和空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录取率。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额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报名名单应当通过门户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职责,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纳入当地高中招生,实施统一领导,保障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初中毕业生来源地,合理安排高中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仍采用统一网上自愿招生和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网上招生平台进行。各县(市、区)要开展招生招生平台使用培训,让学生熟悉填报、确认、录取流程。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专业招生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实施。
招生工作
(一)录取原则和标准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意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省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下同)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根据学生综合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符合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择优选拔。省市示范高中录取考生和目标学校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原则上必须达到2B2C以上。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
(二)志愿者申请表及录取批次
2021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网上应聘成功招聘。普通高中志愿者需填写一次性申请表,填写的申请表为并行申请表。考生网上申请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志愿者信息经候选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为确保申请表公平、规范、严谨,各地、学校在学生预填申请时必须由学生和家长在表格上签名确认。在线申请必须与预先填写的申请表一致。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初中学校志愿者的填报和登记。网上志愿者申请办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每个志愿者批次按照录取顺序分为若干志愿者轮次。城市招考具体录取批次和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公布。
(三)合理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为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合理分离,各县(市)教育局要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确定本县(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局在标记和计分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以比当地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20分。
(四)做好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市省级示范高中继续按照招生计划指标的80%划分为初中。到达省级示范高中的学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不设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在校学生有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如果未达到普通和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则剩余指标将根据考生的喜好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适用于所有考生。定向指标原则上按照各初中实际就读、学习满三年、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在外地城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可返回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设立报名点,根据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学校比例平均分配定向指标。按照《关于印发在安庆市进一步实施的实施细则(试行)》(教体机[2020]75号)精神,现役军人子女转学享受中途将转入省示范高中初中分配名额。
(五)做好特殊人才招生工作
对于体育特长生,初中毕业生取得一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可以选择普通高中直接录取。这项工作必须在体育专业考试前完成;具有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或参加省级比赛(省运会、青锦赛、锦标赛、联赛、中运会前三名的初中毕业生,下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公立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获得省级竞赛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70%;代表安庆市在安徽省体育局注册为运动员并参加过一次以上省级比赛,参加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公立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其他初中毕业生参加体育专业招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具有艺术天赋的学生,录取可在公立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扣减20分。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方案由各学校制定,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检测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整个检测过程需要录像,可以聘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风督导员、新闻记者等。媒体等参与观察监督,检测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学生确认三天。入学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学生,根据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招生计划排满。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且各学校体育、艺术专业的报名和考试时间相同。
(六)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在华华侨子女中考成绩加10分(需提交户口簿及市侨办证明材料);华侨家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在国外定居的兄弟姐妹)根据中考成绩(侨办证明)申请加5分须提交,不含华侨、台湾同胞及台湾家属)。
2、烈士子女考生,中考成绩加10分(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及证明烈士子女的相关材料)。
3、台湾地区考生中考成绩加10分(须有台办认证文件)。
4、少数民族考生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5分(须有民宗局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及身份证原件)。
5、援疆、援藏人员子女考生中考成绩加10分(需提供本系统组织部或省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和户口本)。
六、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关于印发在安庆市进一步实施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交体纪[2020]75号)执行。
七、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分10分。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考生和一级至四级因公致残的公安干警子女,在高中入学基础上加分10分考试成绩。提交加8分(须经安庆市公安局批准后按程序报教育部门审核处理)。
八、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分10分。英雄模范子女、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驻扎边远困难地区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人员子女考生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加8分(须经安庆市应急管理局批准后按程序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处理)。
除上述积分政策外,所有其他政策积分项目将被取消。如果同一候选人满足多个奖励积分条件,则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个奖励积分,不享受累积奖励积分。对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初中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把关,落实公示制度。
(七)严格的准入流程
考生应根据当地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力、中考成绩等因素,填写适合自己的高等教育申请表。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所有普通高中必须根据学生的中考偏好、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学生。全市普通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审核和录取结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以入学保证金、保证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入学相关费用。
加强学籍注册监管,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注册审核,初中学业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能力测试结果。普通高中生按规定注册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就读学校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启动高中新生注册流程,并须于日前完成注册。 9月30日,参加中考并被心仪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普通高中的机会。其他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学生,未注册的学生不得注册。
职位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委员会领导,市教育体育局协调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了安庆市高中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做好招生工作。整体协调。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分别负责制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各地要及时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名额、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报告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新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顺利有序。
(二)严格招生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不准”,严守我市中小学招生“六条底线”。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批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完善违规招生的查处和问责机制,做好举报工作。谁负责,谁发起谁负责”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违纪行为举报投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校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约谈通报批评,并取消学校和个人当年优秀评价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属于省级示范高中的,由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或者强制学生放弃入学或者变相转学;因违规招生被教育部门通报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0%的比例减少,当地政府予以退还。相关奖励、补贴资金;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给予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违反规定考入普通高中的考生,不予授予普通高中学生身份,不予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继续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市政府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落实各部门的教育职责和监督。考核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各县(市、区)、市属学校须于9月20日前全面开展招生工作自查,自查报告于9月25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
(三)广泛宣传引导、解读招生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全面、认真、准确解读当地招生政策,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其需要了解的招生政策和信息,督促全体初中生高中应通过其他渠道清楚地向父母,父母和父母的父母,学生和父母的录取政策清楚地告知父母,父母和父母;在关键链接和关键时刻,我们应该通过多个渠道积极地宣传和解释入学和入学政策,以了解关键政策和公众关注的困难点,并增强公众对入学和入学工作的理解,意识和信任;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来自有财务困难家庭的家庭的注册学生的免费政策,并为有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提供了经济援助政策。提醒学生和父母不要听单个学校的虚假宣传,以避免不利的后果。在在各个地方采取重大改革措施之前,有必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在指导公众舆论方面做得很好,并设置必要的过渡时间限制,以允许社会有合理的预期时间来确保和谐和和谐,并稳定。
每个县(城市)的教育部门必须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发布招生计划,并将其提交6月15日之前的市政教育和体育局的基础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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