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师协会成立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中心和投诉受理调查中心
2024-09-16 07:05:10发布 浏览202次 信息编号:15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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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协会成立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中心和投诉受理调查中心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3月24日讯(记者孙颖)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报道,今天上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2017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规则(试行)》,修改完善《律师执业行为准则》、《律师协会会员违规惩戒规则(试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中心”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投诉受理调查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就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惩戒处罚、收费标准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则(试行)》明确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控告权以及会见、通信、查阅卷宗、收集证据、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的律师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挠、侵犯、剥夺的;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打击报复或者人身伤害的;法庭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打断、阻止其按程序发言的;违反规定被强行押出法庭的;被非法拘留、逮捕、监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以及其他妨碍其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其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形。律师协会应当受理其申请。
同时,针对当前维权工作中容易出现舆情的情况,《维权规则》规定,律师协会应当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各律师协会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之间互通信息,共同妥善处理。律师协会应当根据查处的实际情况,及时发声、表达关切,公布中期调查结果或者工作进展,必要时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姜敏表示,《维权规则》的制定发布,彰显了律师协会“举旗”的决心,向全社会发出了全力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强烈信号,必将促进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推动律师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惩戒规则》以单行本的形式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分为“利益冲突、不负责任的代理、泄露秘密或隐私、违法受理案件和收费、不正当竞争、妨碍司法公正、不当影响依法办案、违反司法行政或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其他应当予以处罚的违规行为”,增强了行业自律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姜敏分析,《惩戒规则》的修改出台,势必对律师执业行为起到规范作用,有效促进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成立了“全国律协律师执业权益维护中心”和“全国律协投诉受理调查中心”,并在中国律师网首页设立投诉受理平台,开通了全国律协维权热线、投诉电话和专用信箱,目前,各省级律协两个中心也已全面建成。
我国律师制度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来,已走过30年。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介绍说,截至2016年底,我国律师队伍已达32.8万余人,律师事务所已达2.6万余家。2007年至2016年,律师数量保持年均9.5%的增长率,律师事务所数量保持年均7.5%的增长率。
律师行业党员人数由2008年6月底的4.4万余人增加到2016年底的10.2万余人。通过单独党建、联合党建、选派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等方式,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不断健全,实现了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016年,全国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54万余件,非诉讼法律事务84万余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57万余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50万件,律师服务范围从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发展到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并重、从以国内业务为主发展到国内、涉外业务并举。
广大律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一体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职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提高立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力促进科学立法。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助党委和政府妥善应对处置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广大律师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王俊峰介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一步工作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推动律师制度深化改革为主题,重点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坚持维权、坚守底线、打造品牌,促进律师职业健康平稳发展。
具体工作方案分为六个方面:以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为总体统领,把握律师工作基本方向;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基本制度;以加快骨干律师培养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骨干队伍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完善律师行业基础平台;以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主题,不断强化律师行业工作基本举措;以打造“律师之家”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何勇介绍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闻发布制度有关情况。他强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闻发布将遵循三个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正面引领;遵循新闻规律。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宣传中央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发布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工作事项和重要活动;反映律师职业发展动态;解读律师职业发展问题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应对涉及律师工作的重大新闻事件和突发事件,阐明立场、说明情况或处理结果,对国内外重大案件、事件发表专业意见和建议。
按照职能分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有2至3名新闻发言人,包括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和指定新闻发言人。本次新闻发布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姜敏作为新闻发言人宣布主要事项,副会长马国华作为新闻发言人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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