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家鑫案受害人代理律师王勇:严厉驳斥姚家鑫辩护人与西安市五名教授联署解毒请愿书的荒唐言论。

2025-01-22 14:01:12发布    浏览151次    信息编号: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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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鑫案受害人代理律师王勇:严厉驳斥姚家鑫辩护人与西安市五名教授联署解毒请愿书的荒唐言论。

今晚,有网友打电话告诉我,姚家鑫的辩护律师陆刚已经联系了西安的五位大学教授,并在中华网发表了一篇文章《呼吁免除姚家鑫死刑:舆论》不应该干涉司法。”报告。

我立即打开相关网页,阅读了这篇文章。里面充满了荒唐的言论,充满了对法院判决的不满和诽谤。这实在是太荒唐了,甚至到了疯狂的地步。现在我写文章反驳,以正天下!

【联合人物介绍】:记者采访了一位自称王鑫的作家,他受聘为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西北大学讲座教授,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 。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五个人作为知识分子,千万不要为了良心而不得不发声。如果你不表达自己的观点,你的良心底线可能会被突破。” “一方面,真相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我们可以承受在零时阶段不被理解的后果。毕竟,大多数的骂声都是出于正义感和愤慨,因为他们不明白真相。”目前,五位教授正在与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协商如何进行联合上诉,以进一步确定程序问题。

王欣在电话中向华商网记者介绍了他们对姚家鑫案的基本看法,这也是他们联合申诉的原因:“姚家鑫案的审判并不是在一个非常公正的舆论环境下进行的。 ,受舆论影响”王欣说:“舆论在喊杀。这不是一个好的社会现象。公众对一个年轻人的审判不能以非理性、非平和的心态进行。这涉及到对生命的对待以及对一个人的尊重的影响”。

王欣表示,大多数人的义愤只是一个简单的想法,但不一定是理性的,也不一定符合法治精神。有些人根本不了解真相,很多细节没有被公众看到。有些人故意夸大事实,夸大事件。公众看到的都是煽动性言论,从而引导、利用了舆论。王欣举了个例子:“比如,法院判决民事赔偿时,被告代理人公然说这是‘血钱’。”这是非常错误的,而且还误导了公众,这怎么可能是血汗钱呢?”

同时,王鑫也认为姚家鑫已经自首,有悔罪行为。他“有改过自新的可能,是个诚实的孩子”。

【联合内容】:

1. 今天我们正在努力救赎罪恶的生活,但它的价值可能要等到十年后才能显现出来。

2、什么是文明?文明是对生命本身的一种尊重,是对伤害过我们的人的一种慈悲宽恕。

3. 姚家鑫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我们必须用他的生命来偿还吗?因为他杀了人,我们就必须杀他吗?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做法是最文明的方式吗?

姚嘉欣不尊重生命,我们是否也应该像他一样残忍?

4、姚嘉欣并不是一个平时做坏事多的小人。他有被改造的可能性。

5、我们都是普通人,钱来之不易。因此,赔偿不仅仅是金钱的问题,更是赎罪愿望的表达。

最后,他不顾法律角度,发表了“抒情”的闭幕词:

杀人容易,救人难。施暴很容易,但原谅某人却很难。

如果姚嘉欣被杀,孩子们心中的仇恨不会消失,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暴力。

不杀姚家欣,我们的善心就会得到体现,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平、宽厚。

在全国范围内的杀人呼声中,姚家鑫案不再是一个孤立的案件,而是一个社会事件。因此,从更高的意义上来说,我们要拯救的不仅仅是姚嘉欣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社会的和平与慷慨,我们民族的善良与宽恕。

让我们放下心中的刀吧。

尊重生命,即使它是有罪的。

尊重人,即使他们是罪人。

让我们放下心中的刀吧。

如果一个孩子失去了母亲,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她的孩子。

这是我们最简单的愿望。

【驳斥荒唐想法】:

整篇文章充满了荒谬的言论,没有任何法律概念的阐述。它根本不是在辩论法律问题,而是对我国司法机关和我国法律体系的恶意攻击。恶毒地污蔑世界上所有中国人民和有正义感、良知的网民的善良之心是“无视真相”、“以牙还牙”、“冷酷”、无知法律,称舆论在呐喊谋杀。这不是什么好事。对法院司法活动的社会现象和攻击是:姚家鑫案的审理没有在非常公正的舆论环境中进行,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

这五位“有良心的教授”不但没有救出被打的人,反而将他杀害,反而残忍地杀害了他。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动机卑鄙,动机极其卑鄙,社会危害程度极高,人身危险性极大。他是一个性欲极强、人神皆怒的凶残恶魔。他称赞自己是一个“诚实的孩子”,就像天使一样。他甚至自称是“良心”、“有良知底线”、“掌握真理的少数人”、“知识分子”。

至于法律上如何看待姚家鑫的量刑,他竟然表示,“五位教授正在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进一步确定程序问题”。说了这么久,原来有五个不识字的人! ! !如果你对法律问题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么你就只能指手画脚,胡言乱语,胡说八道一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事情。法律”?这是一个笑话。 “懂法”的“专业知识”和“良心”到底是什么?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我们知道,法律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所依据的标准是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它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确定犯罪分子的定罪方式。量刑方面,关于判处死刑的标准,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从本案姚家鑫的犯罪情节来看,姚家鑫打人后,不仅没有履行救人、报案、接受法律制裁的法律义务,反而残忍、非人道地使用尖刀对人进行伤害。杀死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受害者。他刺了他八刀,残忍地将他杀死,然后逃跑,撞到了两名路人。后来,当他再次准备逃跑时,却被路人拦截扭打,最终被捕。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死刑的判决与犯罪行为完全一致。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也是非常正确的。因此,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都是公平、公正、合法的,没有受到任何法外因素的干扰。二审判决宣判后,法庭审理现场爆发出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法庭门外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鞭炮声。可见这是多么令人满意、公平、公正、合法。判决!

然而,针对这样一个公正的判决,姚家鑫的辩护者和所谓的五名“无知无畏”、“法律盲”的教授却带着“知识良知”对“姚家鑫案”的本质进行了攻击。审判并不是在非常公正的舆论环境下进行的。 “论影响”,判决被诋毁为“以暴制暴”、冷酷野蛮的杀戮、报复行为,以及我国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惩治犯罪分子的司法行为,恶意攻击作为个人报复的报复行为。行为,其用心是险恶的,其目的是邪恶的。庆幸的是,世上的人都不是傻子。善良的人们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流,他们的卑鄙目的是不会实现的。

其利用媒体影响司法的恶毒攻击,不仅是对司法机关的诽谤、攻击和污蔑,更是对受害人家属代表张显先生以及整个社会正义行为的污蔑和污蔑。社会上真正关心案件、关注法院公正判决的人。 ,是对受害人家属的又一次恶性伤害。其用心险恶,目的卑鄙。应该将其暴露在世人面前,暴露在阳光下,让全社会谴责。肯定会受到惩罚。被历史和人民抛弃! !

【是谁在煽动舆论、影响媒体、影响司法? 】:

庆幸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过去多久,我们并没有忘记案件的进展。简单来说,你就会明白,犯罪发生在2010年10月20日,但外界公众看到报道至少是在一个月后,也就是11月下旬,而且报道的角度几乎是一样的,有明显的倾向性。和姚嘉欣有关系。一些媒体,包括一些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他们请来了李玫瑾教授等法律精英和教授来分析姚嘉欣案件,将姚嘉欣这个杀气腾腾的恶魔,变成了一个看似刚出道的善良邻家男孩。做错事了。片中,他对自己的错误深感悲痛,对自己的才华感到遗憾,表现出了教授们“独特”、“精英”的“仁慈”、“仁慈”和“爱心”之心,给了姚家鑫从轻的处罚。他们不遗余力地煽动舆论,利用群众施舍,混淆是非,浑水摸鱼,迷惑人心,迷惑社会。随后,一审开庭时,400多人出庭。参加活动的大学生被安排在请愿书上签名,要求对姚嘉欣从轻处罚。元宵节期间,张淼的身体还很冷,姚家欣却已经载歌载舞。他在看守所里放声高唱《传奇》。我真的很喜欢王菲的这首歌。自从听到姚嘉欣唱的这首歌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听过这首歌。我想,听了姚嘉欣的翻唱之后,王菲很可能再也不会唱这首歌了。嗯,因为王菲一直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正义感的艺人。当然,这首歌本身是优美的,但却被邪恶的杀戮恶魔姚嘉欣毁掉了。)之后,她开始感到骄傲。接受采访。我无语了。我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工作已有十多年了。在我办理过的所有杀人案件中,无论我去哪里接见,公安机关都采取了严格的防范措施。但我从未见过像姚嘉欣这样自由的人。一个犯下重罪被监禁的自由杀人犯,却像歌手表演针灸一样舒服又美丽。原来,死囚也可以过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我真的学到了很多东西。请问,姚嘉欣的这些精彩表演和媒体救援行动的精彩演绎都是遇难者家属的。你是否利用舆论来影响司法?只要智力正常的人都能对这个问题给出100%正确的答案,我不需要告诉你结果。

在所有这些媒体报道中,受害者很少被提及,即使提及,也会转眼而过。大篇幅大篇幅的报道,讲述了姚嘉欣是多么的优秀、才华横溢、可怜、悔恨。不,我们无从得知他在大学学的是什么专业。但他写了几篇悔罪书,仍然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能。他确实是一个有才华的人。鉴定完毕! ! !

当舆论被一方煽动起来时,得到的反应是正义的声音、批评的声音、指责的声音、愤怒的声音。但媒体并不站在受害者一边,无法发出任何声音。一审结束后,张显律师注册了博客,最终发出了被害方的正义呼声,要求依法审判并惩处姚家鑫的犯罪行为。混乱的音视频开始被正义的声音纠正,浑水清楚了,张显老师注册博客开始闹腾的时间已经是2011年4月2日了。

随后,一些别有用心的网红利用自己影响媒体舆论的能力,利用自己的优势幸灾乐祸、自我吹捧,塑造了姚嘉欣这个善良邻家天使般的形象,成为张显手下的老师。 。网络上的博客对张贤老师和所有正义发声的公众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歪曲事实,美化姚嘉欣的疯狂行为。

当庄严的一审判决宣布时,姚嘉欣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任何恐惧。看来他对局势了如指掌,并且对二审时舆论对他有利的运作充满信心,能够力挽狂澜。一定是有人给他打气了。为了它。在上诉中,这位教授眼中的“老实孩子”也否认了部分犯罪事实(比如一审时称其因换车违法驾驶行为而撞伤张淼)。盘,但在二审时,据说他因为视力不好而撞了张淼(嗯,路况不好,缺乏经验导致他撞到了人,而他持续的抑郁症和社会问题导致了他杀人)。 ,这恰恰说明了这个“老实孩子”对认罪毫无悔意,甚至不忘让辩护律师在法庭辩论中继续影射、恶毒地诽谤、诽谤、攻击张显。他绑架了舆论,绑架了张显。法律,劫持了法院,对不符合客观现实的一审判决进行攻击和诽谤。

法院驳回了他荒唐的上诉,并在二审中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后,姚嘉欣这一次终于坐不住了。当他被法警押走时,他两次含泪回头看了前排亲戚的座位。这一次他明白了。 ,我完了,我明白了正义的法律会惩罚邪恶的自己。我开始害怕、后悔、失望、彻底绝望……

庭审结束后,他的辩护人迫不及待地在网上发布辩护词,企图再次兴风作浪。因此,他招致了社会的诸多批评。这一次,他不甘失败,又招募了这五位“志同道合”的人。自称拥有“至少超前社会发展十年的思想”、“少数掌握真理的人”、“有良心、有责任感的知识分子”的教授们,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对社会做出了如此疯狂、恶毒的攻击。司法制度、法院判决,以及不以为耻反而以此为荣的善良民众,挑战了法律的底线,挑战了社会公共道德的底线,试图给社会火上浇油。煽风点火、煽动事端、混淆视听。他的行为令人发指,为所有有最基本的人性和道德的人所鄙视。希望各位精英能够反思一下自己。如果全世界的知识分子都有这样的“良心”,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呢?

这些人心怀如此险恶,唯恐天下不乱,众人皆醉而他却醒。他们用强词夺理、谬论迷惑人心、迷惑公众。他们的目的是邪恶的,不会得逞。

我们坚信并再次重申,正义必胜、法律必胜、人民必胜! ! !

善与恶总是不可调和的! ! !

作者:王勇,姚家鑫家属二审律师、北京市百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之一: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解委员会委员

荣获北京市律师协会颁发的“北京市百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奖

司法部第29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全国学员总代表

北京中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首席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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