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司法行政2023年重点任务职责

2024-09-22 01:05:54发布    浏览275次    信息编号:16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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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司法行政2023年重点任务职责

1.围绕实施政治建设“筑魂行动”,把政治建设落实到全过程各方面

1.完善和严格执行局党委“首项议事”制度,紧紧围绕决策落实“第一步”,建立党内政治要求落实“闭环”机制。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政治部

协作单位:办公室党委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全体员工政治培训。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办公室党委政治部

协作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各部门

3.积极对接省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组,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传活动,探索成立芜湖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组。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4.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芜湖司法行政系统典型案例、典型人物专题宣传。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政治部

协作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各部门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经常性开展意识形态风险“三查三稳”行动,重点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引领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政治部

协作单位:局直属各单位、局内各部门、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协会

6.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牵头人:叶勇、刘兆明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

协作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各部门

7、树立一切工作都要向支部集中的明确方向,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办公室党委

合作单位:法律与工程系、公法系

二、围绕实施法治建设“试点行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8.认真筹备省级《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法制教育与法治建设部

9.严格按照关于推动县(市、区)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好贯彻落实。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局各部门

10.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市重点任务调度机制,加强对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调度。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11.做好2023年市依法行政推进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准备工作。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诉讼科、执法监察科

12.印发《芜湖市人民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13.开展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后续对接工作,积极动员部署第三批国家法治政府示范项目推介申报工作。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局有关部门

14.严格按照《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抓好实施。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局各部门

15.按照《安徽省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开展实施工作。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局有关部门

16.借鉴试点城市经验,探索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法治建设协商协调机构。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局各部门

17.推动2022年市县依法治理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2023年重点法治建设项目督察。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局有关部门

18.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律表述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工作机制。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政治部、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国处

19.研究制定重大法制事件检查启动实施办法、检查反映问题整改验收评估工作办法等。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20.“公民普法提高行动”的实施,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明显提升。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部门: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国司

21.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家庭实践活动,统筹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展,创建守法模范家庭,打通普法进村进户“最后一公里”。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部门: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国司

22.长江芜湖段法治文化走廊建设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部门: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国司

23.推动“普法进自习室”全覆盖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部门: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国司

24.落实《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部门: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国司

25.发布2023年市级“依法治国为民”工程。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26.积极组织、参与2023年“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工作。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法制教育与法治建设部

27.加强与省监狱管理局、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大清监狱”遗址(暂定名)保护利用项目及展览设计需求策划等沟通协调工作。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国办公室秘书科、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国科

协作单位:局有关部门

三、着力实施依法行政“护航行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8.做好2023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项目出台。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法规司

29.加强立法工作前后延伸,坚决纠正个别地区、部门的“问题文件”,做到“有文件必立卷、有文件必审阅、有错误必纠正”。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法规司

30.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完善多方参与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按照省部级部门部署,推动使用刑事司法对接平台。

牵头人:杨静、刘兆明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科、行政诉讼科、执法监察科

31.提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助力作用。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法规司

32.组织审查重点领域执法案件,注重行政裁量标准适用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科

33.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完善优化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逐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立案、文书格式、审理程序、案件统计分析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审理、调解、听证等办案场所和办案设备要求。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科、行政诉讼科

34.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科、行政诉讼科

35.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察工作专题研究,调研相关机构设置、司法所职能接管、人员配备情况。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科

36.丰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内涵,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和效率提升。定期总结报告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全市行政案件诉讼情况;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行政诉讼科

四、重点实施“一变两行动”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打造一流法制营商环境

37.加强公共政策落实和政府履行义务承诺的制度化措施研究。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

协作单位:行政复议科、行政诉讼科

38.按照省部门部署,结合行政处罚事项,督促各县、市、区、市级部门全面清理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规范委托执法行为。

牵头人:刘兆明、石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国办公室执法监察科、秘书科

39.继续推行招商引资合同网上签订和合同履行监督

牵头人:叶勇

牵头部门:合法性审查部

协作部门:市委法制办秘书科

40.继续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规范线上线下办理工作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科

41.持续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提升,不断完善法治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在“万家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测评”中巩固法治环境在全省前列。

牵头人:刘兆明、石家宏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秘书科办公室

协作单位:局有关部门

42.省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将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在执法案卷审查中适用豁免规定的情况。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科

43.推动跨区域使用豁免清单,落实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鼓励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住房建设、农业等重点执法领域因地制宜推出专门豁免清单。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科

五、着力实施法治为民“惠民行动”,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44.落实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规划2023-2025年,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法制教育与法治建设组、人民参与与推进法治组、法律工程组、律师协会、市法律援助中心(公法中心)、司法鉴定师协会、公证员协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45.落实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对接机制。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46.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公法中心)

47.完成全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估验收,完善第三方评估反馈和改进机制。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公法中心)

48.全面推行律师行政审批“跨级一条龙服务”。

牵头人:杨菁

牵头部门:律师工作部

49.完善公证机构收入分配管理机制,探索开展村镇、“社区”公证制度试点。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公证协会

50.落实省级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考核实施细则。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办公室、司法鉴定协会

51.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规范化、规范化、信息化。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办公室、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师协会、市法律援助中心(公法中心)、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52.落实省级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和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公法中心)

53.加快县域律师队伍建设,制定实施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县域律师高质量发展。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律师工作科

54.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加强村(社区)法律咨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律师工作科

55.继续开展公证认证、证件减免活动,便利群众生活。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公证协会

56.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机制。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六、着力实施社会治理“固安行动”,全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7.按照省司法厅、省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试行)》,扎实做好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工作。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58.推动邕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等地建队,进一步优化县级社区矫正机构。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59.巩固全市县(市)、区村(街道)委员会帮扶参与社区矫正成果,确保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基层基础。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60.组织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帮扶项目试点,重点跟踪武威市、镜湖区、万志区司法局已上报的试点项目,按照省部门安排开展第二批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单位: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61.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打造矛盾纠纷发现和化解综合体系,主动适应各类矛盾纠纷类型、特点和差异性,积极构建“大调解”“一条龙”工作体系,拓展调解工作空间,增强调解工作适应性,形成独具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芜湖模式。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与推进法治组

协作单位:办公室

62.组织开展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举工作,有序实施增补人民监督员选举工作。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与推进法治组

63.落实安置救助政策要求和工作措施,大力推广应用全国安置救助平台,努力稳步提高安置救助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与推进法治组

64.落实省、市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标准,规范司法所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业务工作,提高司法所工作质量和效率。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与推进法治组

七、着力实施“赋能行动”,深化改革激发全市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动能

65.结合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加强法治建设,引进司法行政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政治部

66.加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处

协作单位:人民参与及推进法治组

67.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乡镇街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科

68.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市场审计制度。

牵头人:史家宏

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

协作单位:法律工程系、律师协会、市法律援助中心(公法中心)、司法鉴定师协会、公证协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69.试点探索律师执业电子化。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律师工作科

70.健全完善行政立法意见征求机制和专家咨询论证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法规司

71.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规范设定司法行政预算绩效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办公室

72.推动建立均衡高效的经费保障体系,鼓励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将日常运行、办公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全额纳入地方财政保障,加强办案(业务)和业务设备建设保障。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办公室

73.按照省部门部署,推进“无证城市”建设。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科

74.有序推进办公场所建设,逐步保证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办公场所与工作发展相适应,加快行政执法、办案办公场所建设,实现各类办公场所共享使用。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作单位:行政复议应诉组、群众参与与法治推进组

75.积极融入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资源向政务云动态迁移,实现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办公室

76.加快“智慧法治”建设,优化升级完善应用现有系统。

牵头人:刘兆明

牵头单位:办公室

八、着力实施“警风淬炼行动”,建设坚强队伍,净化优化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

77.继续开展“一变两行动”活动,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能力提升年”活动,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拓展服务项目,创新形式载体,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常态化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办公室党委政治部

协作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各部门

78.深化运用监察违纪“四种形态”,定期开展腐败风险巡查和以案督导教育。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办公室党委

79.严格落实防范干预司法“三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部“十条禁令”等铁律和禁令,聚焦律师执业、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重点领域,强化全流程监管。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办公室党委

协作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各部门

80.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第一、人岗相适、人才适任,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放在重要岗位上培养成长。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政治部

81.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者能力建设,开展宣传思想工作者、记者、信息员、网络评论员等新闻宣传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政治部

82.结合机构改革,加大执法要员、人事、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定期轮换交流力度。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政治部

83.统筹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稳步推进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完善芜湖法律人才留用服务机制。

牵头人:杨菁

牵头单位:律师工作科

84.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福利,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正能量。

牵头人:叶勇

牵头单位:办公室党委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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